近几年来 , 随着我国机动车的保有量越来越大,驾驶机动车所引起的交通事故逐年增多,其中酒后或醉酒驾驶,引起的交通事故占了很大一部分,且多为恶性事故,为公共安全带来隐患。为此,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追究民事责任,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标准,对于认定酒后驾驶、醉酒驾驶,并不是根据行为人的意识状态,而是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确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 20mg/100mL,小于80mg/100m1 的,属于酒驾;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1 的属醉驾。目前,人体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准确检测,国际上采用顶空色谱法。随着新《交通法》的实施,驾车者血醇含量的检测日趋普遍,气相色谱法定性及定量检测血醇含量是唯一司法认定的检测手段。
本文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849-2009)而开发的顶空气相色谱法进行的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的检测,本方案检测方法先进,仪器配置合理,操作简单,结果可靠,适用于道路交通执法活动中对人员血液中酒精(以下均称乙醇)、正丙醇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原理:
本方法利用乙醇的易挥发性,以叔丁醇为内标,用顶空气相色谱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进行检测;经与平行操作的乙醇标准品比较,以保留时间或相对保留时间定性,用内标法以乙醇对内标物的峰面积比进行定量分析。
仪器配置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1 | 气相色谱仪 | 1台 |
2 | 自动顶空进样器 | 1台 |
3 | 氮气钢瓶(含减压阀) | 1台 |
4 | 氢气发生器 | 1台 |
5 | 空气发生器 | 1台 |
6 | 色谱工作站 | 1套 |
7 | 专用色谱柱 | 1根 |
8 | 乙醇标样 | 1瓶 |
9 | 叔丁醇(色谱纯) | 1瓶 |
10 | 其他净化器 | 1瓶 |
11 | 电脑和打印机 | 1套 |
检材制备:
吸取0.50mL待测全血两份,分别加入样品瓶内,各加入0.10mL叔丁醇标准使用液口后,混匀,置顶空进样器或恒温加热器中70℃加热15mi n待测。
添加检材制备:
取0.49mL空白血液,3份,分别添加10μL浓度为1000mg/100mL,2000mg/100mL,4醇标准使用液得到乙醇浓度为20mg/100mL,40mg/100mL,80mg/100mL的血液样品,叔丁醇标准使用液,按上述方法平行操作。
检测与记录:
记录检材和添加检材中乙醇和叔丁醇峰面积值。
校准曲线:
用添加检材中的乙醇与叔丁醇峰面积之比对乙醇添加含量做校准曲线。
定量:
利用校准曲线计算检材中的乙醇含量X(mg/100mL)。
更多> 分析实验 试验
0 评论